第四十七讼卦(天水讼属木)
(二人争路)

讼:有孚,窒惕,中吉,终凶。利见大人,不利涉大川。象曰:讼,上刚下险,险而健,讼。讼:有孚,窒惕,中吉,刚来而得中也。终凶,讼不可成也。利见大人,尚中正也。不利涉大川,入于渊也。象曰:天与水违行,讼。君子以做事谋始。
初六:不永所事,小有言,终吉。象曰:不永所事,讼不可长也;虽小有言,其辩明也。
九二:不克讼,归而逋,其邑人三百户无眚。象曰:不克讼,归而逋也;自下讼上,患至掇也。
六三:食旧德,贞厉,终吉。或从王事,无成。象曰:食旧德,从上吉也。
九四:不克讼,复即命,渝安贞,吉。象曰:复即命,渝安贞,吉,不失也。
九五:讼,元吉。象曰:讼,元吉,以中正也。
上九:或锡之盘带,终朝三补之。象曰:以讼受服,亦不足敬也。
讼者辩论也。则有取争故有二人争路之象。夫二人争路者,乃是一条小路,甚是狭窄,适来二人相撞一处。倶要争先,皆不肯落后,占此卦者,事不顺利之兆也。
昔日尉迟敬德之子宝林,秦府接印。曾占此卦。果然待回府,秦怀玉赶至途中结纲而战。就应了二人争路之象。
象曰:心中有事定难做,恰是二人争走路。 两下倶是要占先,谁肯让谁走一步。
诗曰:二人争路未肯降,占者逢之贵主张。交易出行有阻碍,生意合伙也平常。
断曰:目下不济,休生闲气。好事难成,求财费力。
钟曜声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