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十三鼎卦(火风鼎属火)
(渔人得利)

鼎:元吉,亨。象曰:鼎,象也。以木巽火,亨饪也。圣人亨以京上帝,而大亨以养圣贤。巽而耳目聪明,柔进而上行,得中而应乎刚,是以元亨。象曰:木上有火,鼎。君子以正位凝命。
初六:鼎颠趾,利出否。得妾以其子,无咎。象曰:鼎颠趾,未悖也。利出否,以从贵也。
九二:鼎有实,我仇有疾,不我能即,吉。象曰:鼎有实,慎所之也。我仇有疾,终无尤也。
九三:鼎耳革,其行塞,雉膏不食。方雨,亏悔,终吉。象曰:鼎耳革,失其义也。
九四:鼎折足,覆公束,其形渥,凶。象曰:覆公束,信如何也。
六五:鼎黄耳金铉,利贞。象曰:鼎黄耳,中以为实也。
上九:鼎玉铉,大吉,无不利。象曰:玉铉在上,刚柔节也。
鼎者,烹饪之物也,烹以养贤。故有渔人得利之象。乃是一渔人湖边等鱼。望见莺莺蛤蜊,蛤蜊莺莺。向前齐得。甚是得意。占此卦者,两全一举之兆也。
昔日刘玄德败当阳时奔夏口孔明曾占此卦,果然说合江东烧了战船占了荆州,就应了渔翁得利之兆也。
象曰:莺莺蛤蜊落沙滩,蛤蜊莺莺两翅扇。 渔翁前进双得利,走失行人却自还。
诗曰:渔翁得利喜自然,望名求财两周全。婚姻合伙双得利,卦若逢之喜气添。
断曰:出门有益,交易可成。 官事无妨,生意兴隆。
钟曜声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