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十八噬嗑卦(火雷噬嗑属木)
(饥人遇食)

噬嗑:亨。利用狱。象曰:颐中有物,曰噬嗑。噬嗑而亨,刚柔分动而明,雷电合而章,柔得中而上行,虽不当位,利用狱也。象曰:雷电,噬嗑,先王以明罚敕法。
初九:屦校天趾,无咎。象曰:屦校天趾,不行也。
六二:噬肤灭鼻,无咎。象曰:噬肤灭鼻,乘刚也。
六三:噬腊肉,遇毒。小吝,无咎。象曰:遇毒,位不当也。
九四:噬干,得金矢。利艰贞,吉。象曰:利艰贞,吉,未光也。
六五:噬干肉,得黄金。贞厉,无咎。象曰:贞厉无咎,得当也。
上九:何校灭耳,凶。象曰:何校灭耳,聪不明也。
噬者啮也。磕者合也。是,故有饥人遇食之象。乃是一人三日不食。饥饿不能出门。偶遇富翁携饭相赠。得饱而起渐渐兴旺。占此卦者凑巧之兆也。
昔日子华使于齐。其母曾占此卦。果然冉子如其母请粟,又自与之粟五乘。就应了饥人遇食之卦。
象曰:运拙如同身受饥,幸得送饭又遇食。适口充饥心欢喜,忧愁从此渐消移。
诗曰: 饥人遇食喜重来,凡事趁心惬人怀。疾病口舌消除散,生意合伙大发财。
断曰:见官有理,出门有喜。 婚姻成全,诸事如意。
钟曜声编